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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新政策规定2021?2021海南公积金贷款(2)

观看 人 | 编辑:zlq | 发布时间:2021-08-11 11:42

  (六)贷款类型系数

  职工家庭购买政府主导的、具有政策保障性质的自住住房,或者未曾持有过住房的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贷款类型系数提高至115%。

  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部分规定

  1.单位缴存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时,以其提供的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清单、工薪收入对账单等材料核实补缴的真实性。

  2.核定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以其提供银行签章的工薪收入账户流水单核定的个人月均稳定收入作为依据。无法提供或者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不予认可的,按不高于省统计局公布的当地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其缴存基数。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住房公积金。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本次新规对于职工家庭购买政府主导的、具有政策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安居型商品住房等自住住房,或者未曾持有过住房的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类型系数提高至115%,是为进一步确保房住不炒,向刚需购房群体倾斜,助力民生改善,支持海南全面推进自贸港建设。

  该《通知》自2021年6月10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该《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该《通知》规定执行。该《通知》实施前借款人已提交完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并录入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信息系统受理贷款业务的,执行原有的业务规定。

关键字: 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 海南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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