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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及所需资料清单一览

观看 23人 | 编辑:hph | 发布时间:2023-01-02

  南安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及所需资料清单一览,下文就随小编来看一下吧。

  一、南安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1、 已在南安社保中心停保

  2、 接收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收转入的社会保险关系(含基金)的证明

  3、 省、市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转移,须在退休前3个月方可办理

  二、南安养老保险转移所需材料

  1.本人办理: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2)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原参保单位代办: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2)原参保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他人代办: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跨省)或《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省内)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关键字: 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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