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教育 >

2021年海口小升初报名指南(附报名条件+资料+流程)

观看 人 | 编辑:zlq | 发布时间:2021-07-16 11:16

2021年海口小升初报名指南(附报名条件+资料+流程)详情见下文:

  初中一年级: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按照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分为海口市城区户籍,海口市乡镇户籍,非海口市户籍和港、澳、台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及外国籍等四类。

  第一类:海口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自有住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海口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原则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由学校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能在划片学校入学的,由教育部门统筹至周边公办学校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2021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

  3.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及本人在海口城区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

  (2)住房材料参照本条第1或2项提供。

  第二类:海口市乡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在海口市城区工作,且在本市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海口市乡镇指我市主城区外围16个乡镇,即永兴镇、石山镇、东山镇、龙桥镇、龙泉镇、新坡镇、遵谭镇、大坡镇、甲子镇、龙塘镇、云龙镇、红旗镇、三门坡镇、旧州镇、大致坡镇、三江镇。

  1.自有住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实际居住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1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2.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在海口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原则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则由学校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能在划片学校入学的,由教育部门统筹至周边公办学校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2021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

  (3)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1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3.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及本人在海口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

  (2)住房材料参照本条第1或2项提供。

  (3)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1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关键字: 海口小升初 小升初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02-2022 办事百科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闽ICP备090039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