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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4(门诊报销+住院报销)

观看 9人 | 编辑:hph | 发布时间:2024-06-17

  连云港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4(门诊报销+住院报销)接下来小编带您了解连云港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的详情。

  连云港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参保缴费基数的7%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职工参保缴费基数的1%缴纳生育保险;在职职工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4年连云港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起付标准:在职职工750元,退休职工和建国前老工人600元。

  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和建国前老工人75%;

  二级医院: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和建国前老工人70%;

  三级医院:在职职工60%,退休职工和建国前老工人6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6000元,建国前老工人7000元。

  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300元;

  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注:一个统筹年度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多次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但一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200元,二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300元,三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500元。参保病人因同一疾病在15日内再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一次住院计算。

  报销比例(含大额)

  起付标准至1万元(含)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6%,退休职工92%,建国前老工人93%;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4%,退休职工91%,建国前老工人92%;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82%,退休职工90%,建国前老工人91%。

关键字: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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