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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社保卡如何绑定厦门智慧人社 厦门社保卡关联微信公众号步骤(3)

观看 9人 | 编辑:hph | 发布时间:2024-05-13

  (十一)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经所住医疗机构认可,确需到其它定点医疗机构作的检查、治疗、配药等,其费用由参保人员垫付后返回所住院医疗机构报销,并纳入此次住院医疗费用中。

  (十二)参保人员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指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下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3个月内(即9月30日前)结算完毕。跨医保年度的住院医疗费用应在6月30日预结(不办理出院登记),并出具相应费用清单。

  (十三)委托他人代办医疗费用报销的,以被委托人出示委托人社会保障卡及完整申报材料为委托关系成立;受委托人应出示有效证件(一般为身份证),并接受必要的登记。

  (十四)本中心医疗费用报销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五,节假日不受理。大额医疗费用办理期限为25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预约。

  (十五)参保人员在本市外出(除港、澳、台外)期间患急性病或紧急救治时可就近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持有效凭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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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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