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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生二胎还有生育津贴吗?

观看 人 |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21-06-08 20:53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是什么?

 2016年1月1日开始,我们国家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因此,只要是依法办理结婚登记之后生育二孩的,就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缴纳职工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生育二孩的,照样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和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和一胎完全一样。

  1、企业女职工在分娩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同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津贴申报时限为女职工在分娩后自分娩之日起12个月内

  3、若缴纳生育保险费中断在3个月以内的,在中断补缴后达到12个月的,生育津贴待遇按照100%执行;中断超过3个月的,在中断补缴后达到12个月的,生育津贴待遇按照50%执行。

  4、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关键字: 福州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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