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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观看 人 | 编辑:zlq | 发布时间:2021-07-07 15:20

 《2021年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级相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代章)

  2021年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老旧小区改造是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工作,既是重大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同时也是实施“双循环”战略、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开展好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市列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确保实现400个小区、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600个小区、建筑面积2300万平方米。

  (二)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确保实现300个小区、建筑面积11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400个小区、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

  (三)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完工确保实现100个小区、建筑面积4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150个小区、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

  (四)加强协调配合,力争已列入中央和国家本级综合整治计划的211个项目全面开工。

  (五)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居民意愿以市场化方式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激发居民参与改造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将社区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促进小区治理模式创新,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二、重点任务分工

  (一)完善“十四五”时期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政策措施

  1.编制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规划。明确改造目标、原则、范围和实施路径,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推进实施。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8月

  2.制定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技术导则。按照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内容,进一步细化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分类推进。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2021年8月

  3.制定引入社会资本指导意见。明确社会资本参与方式,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统筹利用好存量资源,简化审批手续,做好监督管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金融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民政局

  完成时限:2021年5月

关键字: 老旧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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