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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如何转移?如何办理?

观看 人 | 编辑:zlq | 发布时间:2021-07-28 15:37

上海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需要如何转移?如何办理?详情见下文:

    ◆办事项目

  军人退役后将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养老补助金,即(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安置地(户籍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机构

  军人退役后安置地(户籍地)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申办条件

  1、本市户籍的退役军人;

  2、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单位。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3)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军队开具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军队出具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

  注:1、已申报户籍登记在身份证申领期间,本人办理时只需提交(2)、(3)、(4)、(5)项申请材料;

  2、单位为已建立社保账户的人员办理时只需提交(3)、(4)、(5)项申请材料。

  ◆办理期限

  核实转入基金到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告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已建立个人账户的不需填写) 

关键字: 养老保险 上海军人 军人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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