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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北京开展老年人脑健康体检工作,7月起开始实施

观看 人 | 编辑:zlq | 发布时间:2021-07-29 14:52

注意!北京开展老年人脑健康体检工作,7月起开始实施,详情见下文:

 

  各区卫生健康委,市精神卫生保健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老年人脑健康水平,2021年我委将继续在全市开展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及老年痴呆防治工作。现将《2021年北京市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及老年痴呆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6日

  2021年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及痴呆防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探索开展抑郁症、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726号),北京市于2019年、2020年先后开展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Ⅰ期、Ⅱ期项目,初步形成了具有北京特色的老年人脑健康体检方案及实施路径。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定于2021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1.了解北京地区老年人脑健康状态,宣传普及痴呆早期发现、及时防治的主动健康理念。

  2.培养一批为社区老年人提供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及健康教育的基层专业队伍。

  3.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为依托,整合资源,针对性地开展痴呆高风险人群健康管理与干预服务,探索构建北京市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服务模式或服务路径。

  二、服务对象与范围

  1.为全市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老年人提供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服务;

  2.有糖尿病、高血压、脑卒中病史或近一年主诉记忆力下降的50岁及以上人群推荐纳入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服务;

  3.为2020年参与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人群提供随访服务。

  三、实施时间

  2021年7月至11月

  四、工作任务

  1.开展科普宣教

  各区结合工作实际,编印制作老年痴呆防治相关宣传资料,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媒体、电子屏、视频播放设施等多种形式,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体检中心、社区(村居委会)、专业服务机构、老龄群团组织等多渠道,开展老年脑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脑健康体检以及痴呆早期筛查、预防及应对知识,提升公众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意识,增强居民对老年痴呆防治知识的认识。

  2.组织人员培训

  各区卫生健康委组织参与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痴呆风险筛查)的工作人员参加统一标准化培训,培训率达100%,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体检服务流程及脑健康相关知识,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专业服务。按照各区服务任务量进行等比例测算,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房山区和怀柔区5个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培训人员覆盖不低于940人,其它11个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加培训的人员覆盖不低于1060人,且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工作人员参培人数不低于5人,具体参培人数分配详见附件2。

  3.开展脑健康体检

  市级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整合利用线上脑健康体检工具平台,包括脑健康测评筛查、数据管理、脑健康体检报告、认知康复训练四个部分,为北京市老年人提供脑健康状况测评服务。各区按照目标要求,利用线上工具平台,组织完成社区(村)目标服务对象脑健康体检工作,及早识别潜在的脑健康风险。对发现的可疑痴呆老年人,建议其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进行科学诊断。

  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房山区和怀柔区5个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区,社区(村)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率不低于30%;其余11个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老年人脑健康体检率不低于5%。

  4.落实脑健康管理

  各区通过线上脑健康体检工具平台,加强个体化健康宣教,分类开展老年人群脑健康管理指导及认知康复训练,提升老年人脑健康自我管理能力。各区组织对2020年参加过脑健康体检的老年人进行随访,5个试点区随访比例不低于60%,其他11个区随访比例不低于20%。各区可参照《关于探索开展抑郁症、老年痴呆防治特色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726号)工作要求,探索开展老年痴呆综合预防干预服务。

关键字: 北京老人体检 老人健康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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