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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最新标准(门诊+住院+门诊特殊病+大病)(2)

观看 26人 | 编辑:hph | 发布时间:2024-12-14

  3、5000元-15000(含)元:

  (1)社区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75%,70岁以下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5%、70岁(含)以上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0%,建国前老工人报销比例为100%。

  (4)非社区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5%,70岁以下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75%、70岁(含)以上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80%,建国前老工人报销比例为95%。

  二、南京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住院

  1、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为3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7%、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8%。

  2、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为5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5%、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7%。

  3、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为10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9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为93%。

  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免除起付标准。因门诊特殊病病种住院的,不设住院起付标准。

  三、南京职工医保报销比例——门诊特殊病

  门诊特殊病范围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非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含造血干细胞)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颅内良性肿瘤、骨髓纤维化、运动神经元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艾滋病。

  因门诊特殊病种到本人选择的定点医院就诊或 持外配处方到本人选择的定点药店购药时,须出具 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定点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省和市法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特病种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需个人先行支付的部分,由个人先按法定比例自付后,再按法定的待遇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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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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