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办事 > 医社保 >

广西居民医保报销比例2023年最新是多少?附门诊特殊病、住院报销(2)

观看 18人 | 编辑:hph | 发布时间:2023-12-19

  2、起付标准

  高血压病(非高危):0元/人/月;

  严重精神障碍(含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0元/人/月;

  高血压(高危组)、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10元/人/月;

  其他病种:20元。

  3、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8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三、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年内首次住院100元,年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1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内首次住院300元,年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2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内首次住院600元,年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300元。

  自治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2、报销比例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9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7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0%;

  自治区定点医疗机构:55%。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38218元。

  以上就是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欢迎关注办事百科网解锁更多专业资讯!

关键字: 医保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02-2022 办事百科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闽ICP备090039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