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工伤认定情形有哪些
观看 人 | 编辑:admin | 发布时间:2021-05-22 21:51
烟台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应认定工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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