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工会需要哪些流程?职工工会如何保障员工权益?
建立工会需要哪些流程?职工工会如何保障员工权益?详情见下文:
一、职工权益有哪些方面,如何保障员工权益
劳动法第二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 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保障员工权益要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完善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一)进一步夯实职代会制度在现代企业制度中的基础地位
(二)按照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正确把握职代会与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关 系
(三)进一步明确和落实职代会职权
(四)使加强职代会自身建设与促进企业科学管理相结合
二、工会如何维护职工权益
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组织,它把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己任,这也是《工会法》赋予工会的权力,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要是通过下列权利的行使来实现。
1、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工会通过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的理,影响法律、政策的制定,为职工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获得更多的法律援助。
2、维护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企业的管理状况直接关系到职工利益,工会通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为职工争得企业管理发言权,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更有利于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指导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在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工会应宣传劳动法律、法规,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指导劳动合同签订。工会可以代表职工与企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通过集体协商谈判,签订集体合同,保障职工权益的实现,争取更多的权益。
4、调查权。工会可以参与执行劳动法问题的调查处理,有关单位应予以协助。工会有权参与伤亡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害职工权益问题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要求处理权。企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舍法权益,工会有权要求处理。
6、紧急处置建议权。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组织职工撤离现场,企业必须作出处理决定。
7、支持帮助权。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可以提出调解处理,职工提出劳动争议处理的,工会应当支持和帮助。县以上的总工会可以提供法律咨询报务。
8、法律援助权。工会可以为经济困难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给予减、免收费。
9、参与处理停工、怠工权。在企业发生停工、怠工时,工会应会同有关方面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要求,协调职工与用人单位关系,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10、监督权。《劳动法》第88条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纪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11、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权。企业劳动争议处理调解委员会要有工会代表参加,并担任其主任,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会同同级工会代表参加。发生劳动争议蛙式会应当积极参与。工会可以参与劳动争议处理的全过程,以便始终如一地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
三、建立工会组织的程序是什么
1、向上一级工会以书面形式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报告。在报告中应说明以下几项内容:(1)本基层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成立时间、性质、职工人数、注册资本、流动资本、生产经营项目、党政领导人的配备等);(2)群众对于组建工作的意愿;召开由本单位各种层次的职工群众参加的讲座组建工会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说明组建工会是广大职工群众的意愿。(3)党政领导对本单位组建工会的意见。组建工会应征求党政领导的意见,党政领导应依法给予支持。
2、成立建会筹备组
上一级工会对《建立工会请示报告》批复后,应立即成立建会筹备组(3-5人),具体负责筹备期间的工作,在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之前暂时代行工会委员会职责。筹备组成员原来不是会员的,要先向上级工会申请入会,办理入会手续。
3、发展会员
发展会员时,要注意广泛宣传工会组织的性质、作用、任务以及会员的权利、义务,使新会员对工会组织有个初步认识。
4、建立工会小组
会员发展后,可根据基层单位会员人数的多少,成立工会小组。
5、召开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在各项筹备工作准备就绪后,筹备组要积极准备召开基层委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首届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
6、履行报批手续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前,要向上一级工会和主管部门协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会正、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正副主任候选人名单;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后,对整个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产生的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要及时报上一级工会批复,若选举结果与候选人名单不一致时,应以选举结果为准。
7、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产生后,应根据女职工数多少及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以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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