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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拆迁安置人员公积金提取期限是多久?需要带上哪些资料?

观看 人 | 编辑:zlq | 发布时间:2021-08-17 16:45

南通市拆迁安置人员需要提取公积金是有时间期限的,应在拆迁安置购房的证明材料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所以要抓紧时间提取,具体流程和资料,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提取的期限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拆迁安置购房的证明材料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逾期不办理。

  提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应支付的房款总额。

 二、提取程序

  提取申请人凭提取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三、申请提取的证明材料(原件)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购房协议书(意向书)、有效付款票据;

  2.提供规范且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财税部门监制的预收款票据;

  (三)家庭成员提取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配偶、未婚子女及其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可同时提取,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配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

  (2)申请人的未婚子女或未婚购房人的父母应提供父子、母子关系有效证明和未婚承诺书(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可免提供);

  

 

 

关键字: 公积金提取 南通公积金 南通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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