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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要求?(附条件+流程+资料)

观看 人 | 编辑:zlq | 发布时间:2021-08-11 15:36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要求?(附条件+流程+资料),详情见下文:

一、公积金提取条件

  目前,公积金提取条件比较简单,大家只要符合提取情形之一,就可以申请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己的住房;

  2、已经办理离休、退休的;

  3、已经和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

  4、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

  5、出国定居,或者到港、澳、台地区定居;

  6、需要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

  7、职工自身以及家属出现重大疾病,需要就医以及支付日常生活开销;

  8、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

  9、享受城市低保的经济困难人群;

 

 

 

  10、宣告已经死亡。

、上海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您可以点击《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暂行)》进行查看更多关于公积金方面的信息

  职工偿还个人自住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一次直至贷款结清为止。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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